注意事项: 1、学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一般以两年为期,根据教育部、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和《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录取新生为退役后两年内);在部队服役超过两年并且需要继续延长保留学籍的学生,需本人申请,部队提供延长服役的证明,到教务处办理延长保留学籍手续。 2、办理应征入伍保留学籍手续需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当地武装部门开具的入伍证明原件(本人留存)和复印件(教务处存档)。 3、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能办理应征入伍保留学籍手续。 4、本表一式三份、教务处、二级系部、学生本人各一份。 |